资产增值税 (Capital Gain Tax CGT) 是广大房产持有者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一项重要税金。以前的几十年中,不论是澳洲税务居民还是海外人士,都可以通过申请主要居所资产增值税豁免 (CGT main residence exemption) 来获得CGT的豁免,而这一情况将马上发生很大变化。
主要居所资产增值税豁免又可以简要概括为“自住房免税”,也就是购买后用于自住的房产,在出售时如果获得资本利得,是可以不用缴纳CGT的。
近日,澳洲政府通过了《2019年财政法修正案》中关于缓解购房压力的一项议案 (Treasury Laws Amendment Reducing Pressure on Housing Affordability Measures Bill 2019),并且相关条款已经开始实施。该法案规定,居住在海外的澳大利亚房产所有者即澳洲非税务居民在出售房产时,将不再享有主要居所资产增值税的豁免,而澳洲税务居民和临时税务居民依然能够享受该豁免。
临时税务居民指的是临时居民是指持有超过12个月短期签证的人,或者已经申请了PR,持有过桥签留在澳大利亚等待PR获批的人。例如:188签证持有人、学生签证持有人等。
但是,当海外居民能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依然可以享受豁免:
- 没有超过连续六年成为海外税务居民;
- 在此期间,有以下之一的情况发生:
- 本人,或配偶,或未满18岁的子女患有绝症;
- 本人,或配偶,或未满18岁的子女离世;
- 产生资产增值税的资产可能涉及本人与配偶在离婚或分居等情况下的资产分割。
由于该修正案涉及所有海外人士,包括生活在海外已经成为非税务居民的那些澳洲籍人员,于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为了缓冲所带来的影响,设置了过渡期及政策。
过渡政策规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海外居民仍然能享受CGT的豁免:
- 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出售房产;
- 房产购入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之前。
也就是说,在2020年的6月30日后,所有海外税务居民都将不再享有主要居所资产增值税豁免,而海外税务居民购入于2017年5月9日以后的房产,从现在开始就不再享受该豁免。
如果您持有澳洲的房产,并且已经或者即将成为海外税务居民,建议您尽早作出相关的规划。如有需要,欢迎随时垂询,天勤信达会计师事务所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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