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洲行政上诉法庭(AAT)做出了一项关于土地持有成本的重要判决,引发了对土地投资意图和行为一致性的深刻讨论(Meakins and FCT [2023] AATA 3852, AAT, Boyle DP, 17 November 2023.)。该判决明确指出,若土地购买的唯一目的是赚取租金收入,但持有人未采取实质性行动实现此意图,相关持有成本将不被允许抵税。
具体来说,该案例涉及到土地以赚取租金为目的购买,但法庭认定持有人并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来实现这一意图,例如连准备建筑图纸这样最基本的步骤都未被采取。法庭强调,持有土地的真实和有意义的目的应当是为了获得可征税收入,而未采取必要行动是不符合这一标准的。
这一判决提醒土地投资者,如果他们希望将土地相关支出抵税,必须确保其购买土地的唯一目的是赚取收入,并且采取了必要的行动来实现这一意图。例如,准备建筑图纸是最基本的行动之一,而未采取这类行动可能导致支出无法被认定为可抵税。
在投资土地时,确保投资意图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至关重要。这一判决提醒投资者要审慎规划并采取必要的步骤,以确保其投资行为符合税收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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