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州一名前电视台主播被判入狱两年零十个月,原因是她在2005到2011年之间购入、翻新、再出售了多处豪华房产,并获利高达$440万,但她并没有注册GST,并由此逃避GST税款高达$170万。今天我们就和大家来聊聊,房屋翻修重建在售出时,可能出现的GST问题。
买入土地后修建房屋再出售和买入房产翻新后再出售,是房屋交易的重要类型,但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税务问题。这名主播的案例则为房屋交易者敲响了警钟。
税局认为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出售房产的业主需要注册GST并缴纳相应的GST税款:
如上述案例中,尽管该主播声明,她购买的房产均为个人所用,但是税局认为,她在出售房产前的一些列行为(如房产开发,土地分割等)证明了她购买房产的意图是通过开发获利,并且实际上她是在从事房产开发相关的商业行为。所以税局认定,她需要申报BAS (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 并交纳相应的GST。
由于一般房产买卖金额都会超过$75,000,所以购买房产或土地的目的就成为是否需要缴纳GST的重要因素。如果是买入房产或土地进行开发的目的是自住,并且满足了自住房的相关判断准则,那么这套房产出售时将不涉及税务问题。如果目的是开发后出售并获得利润,那么房主有可能需要注册GST,并在每个季度申报BAS (Business Activity Statement)。而且在房产出售时,卖家需要交纳相应的GST。而一个人购买土地的意图通常是通过他的行为来判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出售的GST与普通商品的GST有所不同,可能涉及GST Margin Scheme,即卖家按照卖价与买入时价格的差异来缴纳GST的情况。相关细节可以参考我们公众号以前的专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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