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备受关注的税务争议中,联邦法院推翻了此前法庭关于一位迪拜工人是澳大利亚税务居民的裁定,指出法庭在结论中混淆了两个不同的法律测试。
联邦法院支持了一位迪拜工人的主张,该工人认为澳大利亚税务局(ATO)错误地将其归类为澳大利亚税务居民,从而推翻了早先受法律错误影响的裁定。
在最近的判决中,法官发现行政上诉法庭(AAT)在确定住所和根据普通概念测试确定居住地时混淆了税务概念。
法官指出,法庭在确定一个人的住所时错误地引用了意图的参考,这一错误并非一时疏忽。
今年二月,AAT裁定一位机械工程师是税务居民,并确认了ATO的税务评估不过分或不正确。
这位工程师在1970年代从越南来到澳大利亚,并于1978年成为公民。自1986年起,他在悉尼的CBI Construction公司工作,并于2015年被派往迪拜。
尽管他每个税务年度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迪拜度过,但他在西澳大利亚的Beldon有一个家庭住所,他的妻子和女儿们主要住在那里。
这场税务争议涉及2016年至2020年间CBI为其预扣的$524,943.29的预扣税款,ATO将其视为澳大利亚居民进行处理。
虽然这位工程师没有任何税务债务,但他认为预扣税款应予退还,因为他并非澳大利亚居民,没有澳大利亚住所,并且在澳大利亚之外有一个永久住所。
根据四项测试之一,即普通概念测试、住所测试、183天测试或联邦养老金基金测试,一个人可以被视为税务居民。
AAT应用普通概念测试时表示,判断这位工程师是否为居民取决于他是否打算永久或无限期留在迪拜。
在向联邦法院上诉时,他辩称,这种意图更适用于住所测试,正确的做法应该集中在他是否将迪拜视为暂时的家。
他还辩称,AAT在应用住所测试时误用了法律,考虑了他是否证明了留在迪拜的意图,而这对于确定永久住所来说并非必要。
AAT还考虑了他是否已完全放弃澳大利亚,而实际相关问题是他是否已完全放弃澳大利亚的居住权。
法官同意了这些观点,认为关于普通居住地结论的法律错误正是上诉理由中所指出的那些。
这些错误影响了AAT评估其居住身份的整个方法。
此外,法官表示,AAT在应用住所测试时对“永久住所”中“永久”一词的理解存在误解。
因此,无论是关于该测试,还是普通居住地,出于上诉理由中的原因,这次上诉必须成功。
法官下令撤销AAT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法庭重审。AAT还被要求支付其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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