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时间段内(一般为企业BAS申报的时间段),实际营业额与企业申报的应交GST(GST payable on supplies)能勾稽一致。
同时,规则还界定了怎样根据企业情况适用于不同的申报方式(收付实现制cash basis 或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
JobKeeper 2.0 规定的参照时间段为2020年3月1日或7月1日之前的28天(相关信息参见:JobKeeper 2.0修正条款正式生效)。
可能会有一些正常可以满足80小时工作时间的员工,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满足条件,故无法领取高等级的补贴。
在这种情况下,指导规则允许雇主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使用参照时间段之前或之后的28天来作为替代参照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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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业标准,企业协议或者是用工合同,在参照时间段内要求员工工作时间超出80小时; -
根据合理假设,员工在参照时间段内的工作时间超过80小时; -
在参照时间段内,员工的工资超过1500澳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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