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da Wordpress theme nulled

案例解析:联邦法院判决挑战ATO对服务信拖安排的审查标准

Home/schinda news/案例解析:联邦法院判决挑战ATO对服务信拖安排的审查标准

近日,联邦法院在一起涉及家族企业服务信托安排的案件中作出判决,裁定纳税人胜诉。这一案件对澳洲税务局(ATO)当前关于服务信托的指导文件构成了实质性挑战,对中小企业集团、专业服务机构及其顾问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案件背景:内部交易与服务费安排

案件涉及一家昆士兰房地产家族企业,通过多年的扩展和重组,形成了一个由多个公司和信托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结构如下:

  • 两家运营公司分别负责房屋销售和物业管理;
  • 关键资产如租赁清单、品牌和知识产权由集团内其他信托实体持有;
  • 运营公司需向持有资产的实体支付服务费用。

这种结构的商业逻辑在于,将资产和利润分离,使交易利润通过服务费用形式流向信托,从而实现更灵活的利润分配。

二、税务争议焦点

税务局对这一结构提出质疑的关键在于:

  • 多年来运营公司向关联实体支付了大量服务费用;
  • 这些费用缺乏持续有效的正式协议;
  • 服务费用导致运营公司应税利润大幅下降;
  • 税务局主张,这些费用可能不构成实际发生的扣除。

此外,税务局还依据其网站上的安全港规则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只有在服务实体所得利润不超过整体集团利润的30%时,审计风险较低。而本案中的服务实体获得了绝大部分利润,明显高于该比例。

三、法院裁决要点

法院认为,虽然服务费用缺乏持续的书面合同,但从实际运作来看:

  • 运营公司确实依赖其他实体提供资产、知识产权和人员;
  • 支付服务费用具有明确的商业目的;
  • 费用的发生与收入的获取有直接关系。

因此,这些费用符合ITAA 19978-1条的扣除要求。法院指出,不能仅因企业内部存在共同控制关系,就否定其合理的商业安排。

四、对现行ATO指导的影响

案件判决对税务局当前关于服务信托的两份主要指引文件提出挑战:

1.税务裁定 TR 2006/2

2.税局网站文章《Your service entity agreements

法院并未采纳这些文件中对文档完整性和利润分配比例的要求,说明这类指导文件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也不能作为否定扣除权的唯一依据。

五、对企业与专业人士的启示

本案为使用服务信托结构的企业提供了以下关键参考:

 合理的服务安排仍可获得扣除

即便文档不完美,只要服务费用确实用于获取收入,其商业实质仍可获得法律认可。

 ATO指导文件并非硬性标准

企业在安排服务费用时不必机械遵循安全港规则,而应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出发。

 规范文件仍属最佳实践

虽法院未强制要求完整文档,但为降低风险,建议企业保留合同、服务记录、费用明细等基本资料。

本案表明,澳洲法院在评估企业间交易时更注重实际商业背景和经济实质,而非单纯形式文件。对广大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及其顾问而言,应结合法律框架和实际操作,合理规划集团结构与服务安排,并警惕税务指导文件与司法裁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

如果您对在澳洲的税务和财务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天勤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天勤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是坐落于墨尔本中心区域的华人会计师事务所。
Schinda Accountant also provide migration audit services for various business migration applications.
2025-04-17T08:18:32+00:00

About the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