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ATO 通过了该草案并且正式施行。 ATO有权利将那些存在税务欠款并且拒不与ATO合作的公司信息分享给澳洲信用评级公署(Credit reporting bureaus)。
相关法案(Th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 Tax Deb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Declaration 2019)指出了一些可能会被披露的公司:
并且, ATO的专员会基于相关法律(para 7(1)(a) ofthe Inspector-General of Taxation Act 2003)随时与ATO方面负责公司监管的官员沟通关于这些欠款公司的信息以便采取后续催款措施。
该草案的通过有可能会对于那些拒不缴纳税款的公司及公司的相关个人的信用评级产生影响, 建议公司和个人及时缴纳税金。
如果您有任何对于该法案的疑问,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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